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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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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耶穌)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他來對大兒子說:『我兒,你今天到葡萄園裏去做工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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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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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回答說:『我不去』,以後自己懊悔,就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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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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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。他回答說:『父啊,我去』,他卻不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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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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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想,這兩兒子是那一個遵行父命呢?」他們說:「大兒子。」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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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比喻是說給基督徒聽的:兩個兒子,一個不聽話,一個表面上聽話。這種情況大概已完全反映了今日基督徒的狀況了,我們都有了神的話,也有了神的旨意,但我們要麼是說“不去”,要麼就是說“我去”,但卻不行動。我們可以回憶一下我們的信仰生活,有哪一次神對我們說話,我們是爽快答應,馬上行動的?
既然我們都不完全,但神的恩典仍然臨到我們,如果我們對神的命令說不,然後又悔改,照著神的命令而行動,那麼我們仍然算是遵守天父的命令。
這個故事給我們描述了三個這樣的細節。
1. 言語上不聽話,但誠實
大兒子心裏不願意進葡萄園幹活,也不想欺騙父,就誠實地說“我不去”,大兒子不去進園子做工,無非是怕苦,怕累,或者是看見弟弟在一旁閑著,心裏不舒服。故不想進園子幹活。
父先讓大兒子進園子做工,是正常的事。家裏的事,總是先輪到年長的子女去做的,做基督徒的年日長了,總會關照剛信主的弟兄姐妹,漸漸地累了,就會產生不想幹的念頭,這時如果有人有需要幫助,我們很可能也會在心裏說“我不去”。
2. 行動上不聽話,但虛假
小兒子聽到父親的命令,立即說“我去”,但遲遲卻不行動。小兒子或許在答應時真的想進園子做工,但想想日頭又猛,活兒又累,一懶,就不去了。小兒子也可能壓根就不想進園子幹活,說“我去”是爲了應付父親,甚至是爲了欺騙父親。
無論誰都明白,小兒子是絕對不會被認爲聽話的,但在一段時間裏,當他說“我去”時,他還是暫時被認爲是聽話的,這可能把大兒子氣壞了。
3. 大兒子聽命的要訣:悔改
嘴上說不去,不聽從父的命令,按實際上最後還是去做工的大兒子,被認爲是遵從了父命,其關鍵不是在他最後進園子做工,關鍵是他後悔了,他悔改,於是決定遵守父的命令。
悔改而決定遵從父的命令,才是真正的遵從命令,是從心裏願意的行動,是誠實的行爲,如果不是出於悔改,而只是出於怕父親的責備,就算不上是遵從父的命令。
小結:
每一次神對我們發出旨意,我們要不說“不去”,要不就會說“去”,然後又因種種原因而不去。不過我們仍然可以得到神的肯定和神的恩典,關鍵就是我們要悔改,同時馬上遵行神的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