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

黎幗華


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

文/黎幗華

經過多個月的招聘,教會的國語部終於在去年九月,經教友介紹認識一位從中國來美,即將完成神學院碩士課程的年青人。張傳道(化名)是在校園福音工作。

當他來到教會給我們講信息時,他選擇用《馬太福音》第一章1至19節。大家都知道這是詳細記載耶穌家譜的一段經文。我們查經時,常把這一段經文看過後,或會簡單地看看耶穌父親約瑟的祖父或曾祖父,然後便輕輕略過,從來沒有細心去研究。這次張傳道作示範式的講道,竟然用這段經文,我心裡想:「你不知道今天的講道很重要嗎!會決定你能否得到會眾的認可,你真是……」。我心裡為他著急,後來知道有幾位教友都有同一想法,他們奇怪為什麼會用這段經文作為當天信息的指引。

張傳道後來解釋在家譜中有四位女士的名字,而在當年重男輕女的社會,女士是不會出現在家譜的,顯然這四位不是一般的人物。他後來又引用舊約中的故事說明這四位女士被列入家譜的原因。

這一次的講道,叫全場的教友都甚為驚訝和佩服,他不僅口才好,預備功夫到家,聖經知識豐富,題材新穎。一篇講道完全符合「起、承、轉、合」的原則,內容講及女性也可以是舉足輕重人物。不用說,大家都投票聘請這位不一樣的傳道人。

張傳道仍是學生身分,教會馬上給他申請實習機會,等所有移民手續辦妥,張傳道就上任新職。

問題來了,因為他是實習生,他就收取實習生的工資,這數目自然很少。教會的主任牧師向總會申請特別款項,也為他申請獎學金讓他繼續碩士課程,但所得的總數目仍是非常有限!

除了稅項,他堅持要十一奉獻,所餘的就更少。而他一家四口,有兩個孩子,分別是八歲和三歲,妻子要全職照顧孩子,事實上以移民身分來說,她也不能工作。在這樣情況下,教友們就開始為他們擔憂,這麼少的工資如何可以供養一家四口呢?何況他住的地方跟三藩市有一段路程,電油費也不少。如果搬來三藩市居住,租金是特貴的。

起初,張傳道還以為節儉便可解決問題,但經過兩個月後,他知道在經濟上實在應付不來。教友們對這位謙卑而又有才華的傳道人很關心,於是大家想辦法如何在經濟上幫助他。

《提摩太前書》五章18節:「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。」《羅馬書》四章4節:「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……」如此說來,會眾都認為我們身為教友,該組織起來,籌集資金,來幫助這位傳道家庭了。但張傳道卻拒絕,因為他擔憂出錢幫助他的教友可能需要特別照顧,而他不知如何可以特別服侍他們。於是大家就決定「不記名捐款」,也不經過教會,只當作是教友們私下的幫助。

經過小組一番細心討論,決議既然大家受感動,就不介意捐款是否經過教會,或記上名字。於是決定把金錢交給一位財務員,然後由他每月給張傳道一張支票,用作電油費、水電費或什麼雜費都不是問題,總是把錢交在張傳道手上就是了。計畫為期一年,希望一年後,張傳道完成學業,可以正式成為牧師,到時他就可用牧師的身分拿工資,經濟問題就可以解決了。如果一年後,張傳道未能及時被按立,那麼我們就按需要再集資,反正神的恩典永遠是夠用的。

雇工得工價是應當的,我們總不能讓一個空著肚子的雇工去工作,也不想見一個神職人員兼膱去做廚工或清潔工。集腋成裘,大家同心合力,總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,好讓我們的張傳道可以專心牧養我們,培養我們在靈性上的長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