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出意義

李子群 牧師
2/4/2011


「意義」的英文直譯是 “meaning.”  但應用在生命和生活上,「意義」是指 “significance,” – 即指活得有價值,對社會人群有所貢獻。對基督徒來說,活出「意義」乃是活出豐盛的生命。這不只是活得多姿多采、充實絢麗的人生,更是榮神益人的生命。

保羅告訴我們,耶穌基督的本性是豐盛的,在祂裡面的人也得了這個豐盛(西2:9-10)。主耶穌也應許說: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”(10:10) 可惜實際上許多信徒活不出真正的意義。要有豐盛、有意義的生活,就必須努力去得著。

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保羅乃是信徒「活出意義」最好的榜樣。他在哥林多前書924-27節給了我們一些他之所以能「活出意義」的秘訣:

1.      要活出意義,生活就必須要有熱忱(v.24

保羅對主所託付的責任 傳福音,有近乎狂熱性的熱忱。他向猶太人,就做猶太人;向律法以下的人,就作律法以下的人;...向何種人就作何種人,為與各種人同得福音的好處。他鼓勵信徒在傳福音時,要像運動場中想要得冠軍的賽跑者那樣狂熱。

信徒必須對生活有熱忱。熱忱會推動人去做不容易作的事、不願意作的事,就如保羅說,他傳福音是不得已,只因怕有禍才作的(v. 16),卻因他有熱忱而被推動去作。

同樣的,以我的個性,這樣整天拋頭露面、到各教會分享「遠東」的異象,也絕對是不得已的,但因對中國宣教事工的熱忱,就樂意去作這些本來不願意作的事,而且還覺得很重要、有價值、有貢獻。

2.      要活出意義,生活就必須要有目標  (v.26)

保羅十分生動且幽默地形容自己傳福音的工作:奔跑,不像無定向的;鬥拳,不像打空氣的。保羅傳福音不是亂打盲鬥,否則他怎敢自稱打過美好的仗?保羅有清楚的異象、有明確的方向、有妥善的策略、有精準的目標,方能活出意義。

信徒生活必須要有方向、有計劃、有目標。主的話是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,有主引導,生活就有方向。有好的計畫,生活就不會像奔跑無定向。努力面前,向着標竿直跑,是保羅達成目標的秘訣,是我們學習的榜樣。

我們同工的工作量多得驚人,但我們都作的挺開心。有「藉廣播傳基督到地極」的清楚異象;有「量帶策略」的具體工作計劃;有「促成國內信徒傳承媒體宣教」的明確方向,有「福音傳遍神州」的偉大目標,同工們就能很喜樂地工作,天天活出意義。

3.   要活出意義,生活就必須要有紀律   (v. 25, 27)

凡較力爭勝的,諸事都有節制。” “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。這兩句話,清楚解釋了為甚麼保羅能在極度危險艱難的環境中卻大有喜樂,能在到處受逼迫、被打、被囚的患難中仍不屈不撓的傳福音。這絕非逞匹夫之勇所能做到的,乃要相當的自律才能持之以恆,得勝有餘。

信徒生活必須要有紀律。有些信徒為着生活的享受而與世界妥協,被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、及今生的驕傲所蒙蔽,自以為生活得很瀟灑,卻不知是陷入惡者的網羅。生活作息有紀律,飲食有節制,有固定的靈修生活,自然就會有健康的身、心、靈,也才能活出有意義的生命。

神是豐盛生命的源頭,他的美意是要信徒天天「活出意義」,活得有價值,有貢獻,能榮神益人。讓我們在2011年的開始,立志竭力去追求活出有意義的每一天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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