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與心:【斷背山】到「斷袖」 (2)

曾慶華
2/2/2006


新約時代,希臘、羅馬的社會中也有著同性戀的情形存在,保羅斥責這種行為:「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 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」(羅1:26-27),保羅指責他們是「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」,作出羞恥的事;保羅明白自創世以來,惟有神應允的兩性婚姻關係才是神聖且合法的,同性雙方因著慾火,放縱可羞恥的情慾,作出違背神的事,必有當得的報應。所謂「報應」,是指責人必須為他自我的行為負責且付出代價,這是人無可推委的責任。

從心理學與聖經來看同性戀問題,都是負面大於正面,然而今天的社會對同性戀問題保持了高度的寬容,在加拿大、荷蘭、比利時等國,同性戀已經合法,怎不叫人心急呢?走筆至此,心情是越發的沉重,只有低語祈求 神眷顧這個世代!

作為一個基督徒,面對今日的景況,對同性戀的指責、怒吼都無濟於事;基督徒只能作真理的實踐者,鞏固好自己的婚姻關係,作一位關懷子女的父母,周日全家到教會崇拜;生活中以聖經真理為先,身教為後,讓子女們能在美好的兩性婚姻關係中,對性傾向有正確的選擇。

【斷背山】的故事固然溫馨、淒美、感人,但這些違背了神旨意的「經歷」,是不足以拿來對抗「真理」;在基督徒的心目中,是不能接受「同性戀」的,但我們仍要給予「同性戀者」的愛心,彼此包容,彼此饒恕;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。(歌羅西書3:13-1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