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聖經中有關團契的意義
1. 相交(約壹1:1~3)(徒2:42)
2. 幫補(羅12:13)
3. 參與(林前10:18)(彼後1:4)
4. 分享(羅15:27)
二、聖經中有關教會的解釋
1.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(弗1:23)
2. 教會是基督所充滿的地方(弗1:23)
3. 教會是基督用生命的贖價所買來的一群人(徒20:28)
4. 教會是神的家(提前3:15上)
5. 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(提前3:15下)
6. 教會是基督的新婦(弗5:22~30)
三、團契與教會的關係
Ø 特性比較
1. 就屬靈本質而言:團契=教會,都是基督的肢體。
2. 就組織完整而言:團契<教會,在教育股或教區教牧組之下。
3. 就連繫功能而言:團契>教會,有更強的向心力。
Ø 關係說明
1. 團契依附教會
契員要參與教會的聚會
契員要協助教會的聖工
契員要參加教會的活動
2. 團契完成教會
藉由參與團契體會教會的意義
解由團契事奉訓練將來教會的服事
3. 教會強化團契
幫補團契資源的不足
J 提供各項活動的經費贊助和器材支援
J 給予契員生活上的協助
J 解決各種問題的必要協助
提供服事的機會
4. 教會帶領團契
駐牧傳道與輔導傳道是牧者,帶領正確的方向。
輔導隨時從旁給予協助與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