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挽回失迷者 (2)

劉仁欽
[Connie Sun]
4/4/2005


耶穌基督為了愛世人,道成肉身來到這世界,神並沒有先為我們這些罪人開一個審判庭,而是先讓愛子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,先顯明神的愛,讓人有機會。所以現在仍是恩典的時代,只要我們願意相信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救主,不管過去我們落在怎樣的罪惡當中,今天仍然能成為神的兒女。不過當神再來時,那就是審判的日子。在審判前,神仍給我們恩典的時間,讓我們這些罪人能夠悔改。
耶穌在世上時,都是先和罪人作朋友例如:撒該、西門、犯姦淫的婦人、撒馬利亞的婦人,主都先用愛來愛他們、關心他們的需要,最後才告訴他們不要再犯罪了;或先感動他們,讓他們自己悔悟,才作賠償的工作。主所作的,都是沒有條件的愛。彼得三次不認主,當耶穌再次面對彼得時,耶穌只輕聲問了他三次:「彼得,你愛我嗎?」不是用責備,而是讓彼得自己深深悔悟,因為這「愛」並不是讓人害怕、恐懼或是有條件的,而是讓人自己甘心樂意跟從主,付上代價的愛。當耶穌面對自己被釘十架時逃跑的那些門徒(他們已回去重操舊業捕魚),耶穌在岸邊為他們烤魚,讓他們身心靈被堅固起來。聖經也提到當浪子回頭時,慈愛的父親是伸出雙手擁抱他,用無條件的愛愛他。
我們也許曾經像浪子一樣流浪過、迷失過、曾經否定神,得罪人、得罪神,但主都用溫柔慈祥的心接納我們。所以當我們面對這些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,我們是否像法利賽人、文士,用手指著別人,定別人的罪,或拿起石頭丟這些犯罪的人?我們是否像浪子的哥哥,看到別人悔改,得到無條件的愛時,心中就生氣不平,我們不願意別人那麼輕易就得到赦免恩典?
我們也有犯錯的時候,當我們願意神怎樣對待我們,求神幫助我們,也能用同樣的態度來對待這些在軟弱、過犯、罪惡當中的弟兄姊妹。雅五19~20:「我的弟兄們,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,有人使他回轉;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,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,並且遮蓋許多的罪。」所以我們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。求神幫助我們要有愛,也用溫柔、禱告來扶持帶領這些失迷的人。
保羅提到我們在幫助人的過程裡,除了要用溫柔的心將他挽回,我們自己也要小心三件事情:
第一、當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誘。有些輔導者幫助當事人,到最後與當事人發生關係;或是作個仲裁者,到最後卻跳進兩派的鬥爭中;或是我們對人、對事有偏見,到最後自己卻失去了客觀性。所以要謹慎自己,恐怕也被引誘。當你在幫助別人時,要察驗自己的動機是甚麼?是否太過頭而失去了客觀性?
第二、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,如此,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。加五14:「因為全律法都包在“愛人如己”這一句話之內了。」這就是基督的律法,當我們去幫助別人時,就是在完全基督的律法,是在作愛人如己、彼此相愛的事奉。所以幫助人時要有全然的愛、單純的愛、無條件的愛,不是只有責備或用言語勸誡對方,也要在生活中陪著他走過。羅十五1:「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,不求自己的喜悅。」不要只求自己的喜悅,只想到自己的立場,也要以同理心,去站在對方的立場體貼別人。